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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进法院 共话营商促发展
作者:李晓芬 江闽川  发布时间:2024-11-26 22:21:00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25日,市中院、市工商联举行“法企同心 法治护航”座谈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席康镇麟,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出席会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何惠风主持,11家企业代表应邀参加。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帅通报了长沙法院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市中院、市工商联签订了《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作机制》。

与会企业代表对市中院、市工商联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等工作中的务实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司法需求进行了交流,市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就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回应和解答,并就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给出具体意见建议。

李立新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市中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下一步,市中院将认真梳理研究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携手市工商联共建沟通机制,探索互动合作新实践;共商服务举措,营造法治营商新环境;共助行业发展,擦亮惠企安商新名片,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康镇麟表示,长期以来,市中院坚持营造安商、暖商、稳商的法治环境,实打实关心、爱护、支持民营企业,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双方要共同把强烈信号转化为强大信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着力破解企业家“感动却不敢动”的困局,让民营企业鼓足信心、敢闯敢干;要共同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转化为工作举措,在依法治企上协同发力,在案件反馈上依规沟通,在商会调解上同向推进;要共同把职能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营造好助企发展“软环境”,打造好尊商爱商“新高地”,构建起良性互动“新格局”,切实以高质量法治服务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文春桃,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模杰,市中院和市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戴莉 湛若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