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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铁路公安”协同促进执行和解
作者:张品 陈洁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0:43 打印 字号: | |

“许某,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你予以拘传!”近日,长沙市火车站人头攒动,才刚到站的许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干警控制。 

申请执行人聚海(化名)公司经营范围为铝压延加工、金属门窗制造、销售等。2019 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许某多次在聚海公司购买铝合金门窗,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然而,许某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款项,聚海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驱车前往许某位于平江县的工厂,但发现该工厂已停止营业。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许某取得了联系,其承诺将设法筹款并主动到法院解决问题,可随后却失联,导致案件执行一度受阻,聚海公司也因此对挽回案款失去了信心。

面对执行瓶颈,承办法官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积极与铁路公安进行协调10月25日,案件迎来转机,承办法官接到铁路公安民警电话,得知被执行人许某已乘坐火车前往长沙,预计当晚6时左右抵达。接到消息后,承办法官立即准备材料,并在领导指挥调度下协同三名法警火速前往火车站。

赶赴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与铁路公安民警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关注许某所乘火车的动态。在铁路公安的倾力帮助下,法院干警成功将许某控制。

“逃避不是办法,诚信是做人之本。”回程途中,承办法官耐心向许某释法说理、阐明利弊面对法律的威严,许某最终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即通知家属和亲朋好友迅速筹集了37000元,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群众之所需,执行之所向。下一步,望城区法院将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把各项执行措施落到实处,凝聚合力,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长沙市中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