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统计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 关键字: 栏  目:
2025-01-08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真能“花钱”办“难事”? 警惕“捷径”变“劫径”!
  发布时间:2024-11-04 09:22:19 打印 字号: | |



高校考试分数简单改?

打声招呼可以上名校?

入职高校、医院可“安排”?

高校毕业证有“门路”可补发?

真能花钱找“能人”办“难事”?

警惕“捷径”变“劫径”!


近日,雨花法院对被告人候某某诈骗一案作出判决,认定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候某某退赔被害人未退还的损失款。

候某某指认其制作的虚假录取通知书






案情回顾:花近50万找“能人”办事


田圆(化名)经营一家美容医馆,候某某系店内常客。候某某获悉田圆正为家人和亲戚的入学难、就业难等问题发愁,尤其是田圆上大学的女友因考试挂科不能顺利毕业。候某某称可以花点钱找老师改分数,田圆信以为真,爽快的支付了“人情费”4000元。候某某所谓“改分”系虚构,他只是在网上制作了一张假的毕业证“补发”给了田圆。如此拙劣的手段,田圆及女友竟毫不怀疑,候某某顿时恶从胆边生,来了赚钱“门路”。

候某某有曾在教培行业的工作经历,行业话术熟练。他通过上网搜索教育界人士相关信息资料,虚构自己在教育行业“神通广大”,亲属系高校和教育系统“实权人物”,并雇佣了司机、工作人员做足了排场。候某某谎称可以帮助田圆解决其侄女入读“某国际小学、其朋友之子就读“某大学附中”、其朋友之女入职三甲医院护士岗位就业等难题,陆续从田圆处骗取了田圆和亲友们筹集的“入学费”“入职费”等共近50万元。几个月过去后,10余位“委托人”所托事项均无着落,田圆和朋友们只得报警。候某某承认了诈骗事实,骗取的款项均被其用于直播打赏、高消费,已被挥霍一空,其家人筹资退还了被害人10万余元。

侯某某实施诈骗的部分转账记录



法院判决:能人获“真刑”


近日,雨花法院公开审理本案,被告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巨大,遂作出了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警示:警惕“捷径”变“劫径”


某些法治观念淡薄、缺乏规则意识的人总认为能“花钱办事”。对此,警示大家:凡事没有捷径,不要轻信通过“关系”“门路”等非法方式可解决问题。大家应当提高警惕,主动拒绝“有心之人”的“歪门邪道”,避免“捷径”变“劫径”。如果一旦发觉上当被骗,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素材来源丨刑  庭

编      辑丨李   丹  

责任编辑丨李  勇  付    冰

审     核丨肖述华  欧阳毅


 


 
责任编辑:长沙市中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