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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雷锋法庭:“像雷锋那样工作”

作者:曾晶晶  发布时间:2024-09-12 09:24:45 打印 字号: | |

9月10日,《人民法院报》以《雷锋法庭:“像雷锋那样工作”》为题,报道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在雷锋故乡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有一个以雷锋命名的人民法庭——雷锋人民法庭。近年来,雷锋法庭始终坚持“像雷锋那样工作”,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延伸法治服务触角,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23年至2024年8月底,雷锋法庭诉前成功调解案件560件。


雷锋法庭干警开展党建活动。



坚持党建引领 擦亮法庭新“枫”采



雷锋日记,学雷锋志愿者,党员风采墙,党建文化室……在雷锋法庭,鲜红的党旗随处可见。

“雷锋法庭以‘雷锋’名字命名,我们应以‘雷锋七问’常思常省,在司法实践中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法庭全体党员的铮铮誓言中,法庭诉服大厅“党员先锋岗”标牌熠熠生辉。
  一年前,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10万余元。农民工多次讨薪未果,于2024年2月来到雷锋法庭询问立案事宜。
  详细了解案情后,雷锋法庭支部书记、副庭长陈俊发现本案最大难点在于建设公司的项目因资金问题已经停工,且目前无人对接此事。为高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陈俊立即向区党委、街道党委汇报情况。
  在党委的支持下,雷锋法庭联合街道、司法所、劳动监察部门,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协调,释法明理,促使公司与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
  “当时看到法庭党员墙,我们就知道没来错!”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农民工的话里满是感激之情。
  雷锋法庭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调审,深入推进“追‘锋’新青年”“党员先锋岗”等特色党建工作,着力化解群众涉诉难题,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打造“法庭﹢社区支部共建”亮点品牌,与辖区人口密度大、案件频发的重点社区基层党组织签约党建结对,常态化开展法治服务。
  通过巡回审判、普法讲座、移动法律咨询站等形式,雷锋法庭定期前往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前移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延伸服务触角 打造法治新“枫”尚


当前,雷锋法庭管辖的金山桥、黄金园、白马等街镇正开展拆迁工作。在这块处处涌动着速度与激情的土地上,涉征地拆迁利益失衡导致集体收益分配纠纷盘根错节。

  “2021年至今,雷锋法庭共受理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677件,其中涉金山桥街道309件,数量最多。”雷锋法庭庭长徐燕青介绍,外嫁女案件多为群体性诉讼,其中不乏村(社区)多次分配集体收益导致同一原告多次起诉等情形。
  村民小组之间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诉讼、信访逐年攀升。
  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如何成为助推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雷锋法庭将司法建议作为破题的关键。
  2024年4月,雷锋法庭向金山桥街道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村民小组集体收益分配方案的审查并完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方案的公示程序,并预留20%至30%征拆补偿资金处理争议。
  司法建议引起了金山桥街道的重视,街道就司法建议提出的内容,起草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让建议落地有声,2024年6月,徐燕青受邀列席金山桥街道办会议,为指导意见的修订、完善提供专业法律指导。
  金山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冯向阳表示,法庭的司法建议与街道发展完全契合,他们将全部采纳并尽快出台正式文件,让外嫁女纠纷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从而减少成讼。
  此外,雷锋法庭坚持问题导向,密集走访辖区外嫁女权益纠纷突出严重的村组(社区),邀请村民(居民)代表旁听庭审,做好判后答疑,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编订分发普法手册、拍摄外嫁女主题微电影,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法庭的一系列举措,逐步转变了群众心中外嫁女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陈旧观念,也让大家越来越知法、尊法、守法。”冯向阳称赞道。




雷锋法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为当事人化解矛盾。



凝聚解纷合力 擘画基层新“枫”景


“以前有矛盾,我们四处奔走。现在有纠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包联法官就是我们的‘主心骨’!”在望城,越来越多的群众发出这样的感叹。

  为靠前解决矛盾纠纷,望城区人民法院出台了法官联村联社区方案,筑牢纠纷调解“第一道防线”。雷锋法庭员额法官齐上阵,与33个村(社区)治调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联系,借助基层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指导与协助矛盾纠纷化解,形成社会治理全覆盖网络体系。
  2024年4月,雷锋法庭就接到了辖区谷丰社区书记周佳琪的求助电话。
  这是一起因卫生间下水管道反水引发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因无法确定堵塞管道的毛巾从何而来,物业也因值班人员疏忽未在反水后立即关闸,房间受损的业主李先生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社区多次调解失败后,联系雷锋法庭。
  “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涉及部分业主的共同侵权问题,应由楼上所有共用该主管道的业主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亦应尽到合同义务,若未充分履行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官详细阐释法理,并引用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指导调解。
  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楼上已入住业主、物业公司及李先生本人分别按照50%、30%及20%的比例承担责任。当天,楼上业主和物业公司便将赔付款支付给李先生,他们对社区及法庭的高效调解竖起了大拇指。
  依托联村联社区机制,法庭充分发挥法官在类案指引、释法明理上的调解优势、村(社区)调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员额法官统一指导下,协同村(社区)治调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驻村(社区)律师调解室、法律援助中心等多元调解力量,联手谱写和谐乡村(社区)的法治交响曲。
  “人民法庭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促进基层善治的前沿阵地。法院将不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拓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望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兴盛的话语铿锵有力。



 

责任编辑:长沙市中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