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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辣滚烫”的执行:往返560公里,成功扣押设备

  发布时间:2024-09-04 10:52:4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雨花法院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累计受理涉企执行案件3748件,执结2051件,执行到位金额10.3亿元,努力将一份份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雨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近日,雨花法院执行干警们冒着38℃的高温天气,驱车往返560公里,奔赴常德市澧县,成功扣押被执行人持有的一辆山工牌装载机。

01/拒付设备尾款,法院判令支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被执行人黄某与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黄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购买装载机1台,价格为人民币226000元。但合同签订后,被执行人仅支付首付款52000及部分分期款项,尚欠设备货款110500元,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黄某起诉至法院。雨花法院判令被执行人黄某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110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等经济损失。

02/判决后未履行,异地扣押设备·把判决书兑现真金白银

由于黄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黄某购买的装载机目前在常德市澧县境内。就此情况,执行局领导迅速部署精干警力,驱车前往常德市澧县。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跋涉,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

在被执行人黄某家中,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告知其阻碍执行的相关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黄某同意配合法院将装载机交出,由执行干警依法进行扣押。待设备扣押完毕,执行干警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高温酷暑,雨花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一直奔赴在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路上。


 

责任编辑:长沙市中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