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筹调度下,在长沙市黄花国际机场公安局的鼎力协助下,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雷霆出击,于下午14时左右成功控制住刚刚领完登机牌的“限高”人员岳某。
一、什么是“限制高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限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消费所签发的命令。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二、违反“限高令”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何为“单次解禁”?
如因生活必须或紧急情况亟需进行前述禁止行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的限制措施。经审核属实,人民法院将对其进行单次解禁。在解禁期间,被执行人可以购买高铁及飞机票。
法官提醒
“限高”被执行人通过“黄牛”、中介平台购票乘机属于逃避监管、规避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绕开“限高”不会“自由飞翔”,只会“无所遁形”。切莫心存侥幸、自作聪明、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