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自军一行到浏阳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和“三进”工作。浏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兵等陪同调研,长沙市司法局干部粟华利,浏阳经开区、永安镇、洞阳镇、北盛镇、蕉溪镇等有关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园区法庭庭长陈钟婧汇报了园区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开展情况,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肖柱汇报了我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和“三进”工作的情况。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诉源治理、“三进”等工作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同时还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沙市司法局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李红兵表示,将以此次调研座谈会为契机,认真梳理对我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和“三进”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将在组织上更加重视;制度上更加完善;机制建设上进一步创新;效果上进一步凸显;品牌上进一步擦亮。
刘自军充分肯定了浏阳法院和园区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等工作,并对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积极向党委汇报,加强与乡镇、园区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凝聚创建工作合力。二是要继续落实落细实施方案和考评指标,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升创建工作品牌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