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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周柳  发布时间:2024-04-03 11:15:15 打印 字号: | |

人间四月春光好,担当作为正当时。4月2日,工商注册登记于芙蓉区东屯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某写字楼的长沙市芙蓉区臧宇翔海鲜水产经营部(以下简称臧宇翔海鲜)委派工作人员来到芙蓉区法院立案庭,向副庭长潘雪晴法官、助理周柳团队送上一面锦旗,上书《亲民司法廉洁高效 止纷息诉尽心尽责》,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快速化解涉企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示真心感谢。

原告臧宇翔海鲜系海鲜水产品供应商,与被告李江(化名)系长期的生意合作关系。2022年——2023年间,李江经常从臧宇翔海鲜拿货,采购桂鱼、鲈鱼等水产品用于经营餐饮生意。双方采购流程是先由李江分批拿货,之后按月集中结算货款给臧宇翔海鲜。后来臧宇翔海鲜发现,李江存在少付到期货款将近3万元的情形,遂要求李江付清欠款。李江认为对方账目不清,自己该付的货款都已付清,不存在欠款情形,遂不同意臧宇翔海鲜的索款要求。臧宇翔海鲜索款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起诉到芙蓉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江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3万余元。

芙蓉区法院收到臧宇翔海鲜的起诉材料后,审查发现双方都是小微企业,又都是多年的合作关系,矛盾宜解不宜结,更需快速化解纠纷,遂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将纠纷委派给调解经验丰富的刘精科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刘精科接受诉前调解委派任务后,及时审查案卷材料,联系双方询问了解纠纷细节,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账目不清。一方认为对方尚欠货款,另一方则说自己已经付清。到底是否欠款?欠多少款?需要核对几年的原始供货凭证,一笔一笔地算清。

芙蓉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潘雪晴法官团队及时介入提供调解指导。法官助理周柳帮助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一笔一笔地仔细核对账目,发现双方从2022年10月到2023年1月期间,共计发生海鲜水产品采购交易业务多达54笔,并查出了款项统计错误,存在遗漏一笔货单和错误计算一笔交易金额等情况,指导双方实事求是重新确定了未付货款金额。双方都对法院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耐心细致表示钦佩,对共同确定的欠款金额表示认可。

此后,调解员了解到李江也不是故意不付款,而是因为之前双方确实没有对清账目,且李江也确实存在生意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遂建议臧宇翔海鲜放弃逾期付款利息诉求,并同意李江分12个月付清货款本金,同时向双方建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只要义务方当事人有一期不按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权利方当事人就有权对全部未付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双方都觉得这样的调解方案公平合理,既顾及了双方的利益关切,又维护了调解协议的法律尊严,均愉快地签订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潘雪晴法官团队及时审核双方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确认无误后,第一时间将《民事调解书》制作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至此,一起涉及生意欠款的买卖合同纠纷经“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快速化解,挽救了双方的经商友谊,呵护了双方的经营发展,是一起践行“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精神,通过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活案例。


 

来源:芙蓉区法院
责任编辑:长沙中院子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