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雷锋纪念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
纪念馆建于1968年,总面积108000平方米,由雷锋故居、雷锋塑像广场、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领袖名人题词碑廊等组成。雷锋故居位于纪念馆东侧,土砖茅草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1940年12月雷锋出生在这里,不满7岁就成了孤儿,被亲戚收养,在此度过了苦难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广场中央的雷锋塑像落成于1991年10月,采用雷锋家乡特有的花岗岩修建,基座高3米,塑像高5米,象征着毛泽东主席题词纪念日“3月5日”。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共三层,展陈面积1500平方米,有序厅、平凡的人生、伟大的精神、永远的榜样4个部分,展示了雷锋苦难的家史;雷锋一生平凡而伟大的模范事迹;全国各条战线持续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丰硕成果等内容。展出文物实物368件,照片359张,雷锋日记诗文61篇,结合高科技动态影像,智能化程度高,互动性强。
湖南是雷锋的故乡,雷锋精神已深深扎根在湖湘大地,每逢纪念日,当地法院干警前往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雷锋塑像前宣誓,认真聆听雷锋故事,重温雷锋日记,感悟雷锋精神。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为您说法”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雷锋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像雷锋那样工作”将雷锋精神融入司法实践。雷锋精神的内核是为人民服务,湖南法院干警深刻领悟,司法为民,续写雷锋式法院故事。双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友红心系百姓为弱者分忧,保护未成年人刚中有柔,获评“雷锋式忠诚卫士”“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雷锋精神薪火相传,早已升华成为国家记忆,深深根植于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引领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成为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象征,成为我们党精神谱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