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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使用”35年,法官上门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24-03-27 23:55:00 打印 字号: | |

继承的祖宅被陌生人长期霸占

多次沟通居住人员仍拒绝搬离

执行法官:“房子不归你所有,立即腾房!”



申请执行人董某某、王某一、王某二与被执行人严某某、华某某、黄某某、周某某、胡某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长沙中院判决“被执行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立即腾退所有权属于申请执行人房屋”。因被执行人未自愿腾退房屋,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2月2日向长沙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月26日上午,长沙中院执行局组织40余名干警,通过现场勘察、严密布控,对被执行房屋强制腾房。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迅速行动,拉起警戒线,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由搬家公司搬运至指定的仓库再次对物品核对造册,执行现场井然有序,并邀请当地社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现场见证,过程公开透明。

为保证此次强制行动高效完成,长沙中院执行局周密部署,制定详细执行方案,由执行局局长凌云任总指挥,并成立执行实施组、外围保卫警戒组、法律释明组等5个工作小组,确保依法、高效、文明完成本次任务。

针对被执行人严某某表达的困难诉求,执行法官联系派出所、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与被执行人的住宿、户口等问题进行沟通,耐心听取严某某诉求,并对其释法明理,妥善解决强制执行的后续问题,严某某决定将根据相关政策争取住房保障待遇。


 

来源:湖南都市频道 湖南法治报
责任编辑:肖玲 湛若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