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戒毒康复所开巡回法庭是我们的禁毒宣传新载体,我们希望被告人对法律有敬畏之心、真诚悔罪,更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给现场旁听的戒毒康复人员敲响警钟、悬崖勒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醒一批人的社会效果”。
3月19日,在湖南省黎托戒毒康复所戒治大院内,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庭审结束后雨花法官讲师团开设了专题普法课堂,全所戒毒康复人员以及部分民警全程旁听,共同体验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法治课”。
“特殊门诊”,给戒毒人员敲响警钟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审判长瞿源远对其进行了法庭教育。在最后陈述环节中,李某某对自己违法犯罪的过程进行了深刻反省,悔悟自己不该一步一步堕落直至陷入犯罪的深渊。庭审警示和教育了现场旁听的戒毒康复人员。
庭审是普法最发人深省的课堂。当合议庭对被告人当庭宣判,戒毒康复人员均被法律后果震慑,他们中80%以上是青少年,因为各种诱惑和无知掉入陷阱,成为吸食毒品的社会边缘人群,给自身、给家庭、给社会都带来不良影响,法庭教育已经让他们认识到如果跨过吸毒与贩毒的临界点,再向前一步就是犯罪深渊。
庭审结束后,雨花法官讲师团成员、刑庭庭长杨勇,对现场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在他们心中打下拒绝毒品的烙印,强化他们戒除毒瘾、远离毒品的决心。
“依托咪酯”,警惕电子烟弹的伪装
本案被告人李某某贩卖的是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依托咪酯”已于2023年10月1日被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规定,“依托咪酯”是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已被滥用的物质。在吸食该类精神药品后吸食者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会引起死亡。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传统类毒品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因此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持有“依托咪酯”,一律都要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共驻共建,对毒品“零容忍”。“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下一步,雨花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案例指引、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普法惠民。湖南省黎托戒毒康复所教育部门表示,在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所规队纪教育的同时,他们将把法治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将通过与驻地的雨花区人民法院共驻共建、深度合作,持续巩固扩大全民禁毒成效,切实把禁毒戒毒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做实,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深入人心,共同营造稳定和谐无毒的社会环境。
供稿、编辑: 李 丹
审核:杨 勇 朱晓云
终审:肖述华 欧阳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