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湘01民初105号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本院于2024年3月6日受理何张迪等11名原告共同起诉被告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原告何张迪、章云经11名原告共同推选为拟任代表人,同时请求代表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并申请加入本案诉讼的其他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经初步审查,本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作出(2024)湘01民初105号民事裁定,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裁定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据此,长沙中院发布权利登记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拟任代表人信息
原告:何张迪等11名投资者。
拟任代表人:何张迪,女,1990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联系方式13220222205、290719093@qq.com。
拟任代表人:章云,女,1982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联系方式13989451630、Zhangyun000118@163.com。
被告: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九华山2号,其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先后简称为天润数娱、ST天润,证券代码为002113。
法定代表人:江峰。
原告何张迪等11名投资者诉称,因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各原告因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到投资损失,故请求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各原告投资损失合计422276.41元以及通知费、诉讼费等费用。
二、权利人范围及登记时间、方式
自2016年8月11日(含当日)至2019年5月6日(含当日)期间实施了天润数娱(证券代码:002113)的股票交易行为,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
符合前述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前向本院申请登记,加入本案诉讼。不符合前述权利登记范围的投资者,本院不予登记,但可以另行起诉。
登记方式为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1.权利登记表(载明投资者信息、诉请金额、电子送达地址);
2.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3.交易记录;
4.投资损失及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收件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证券纠纷权利登记组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
联系电话:0731-85798481
三、其他事项
对前述2名拟任代表人的人选和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于2024年4月19日之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申请加入本案诉讼并自愿担任本案代表人的,可以于2024年4月19日之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自身代表人资格和能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权利登记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本案结案后由败诉方负担。
四、特别提示
投资者参加权利登记的,视为对代表人进行特别授权。代表人可以代表原告参加开庭审理,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提起或放弃上诉,申请执行,委托诉讼代理人等。如不同意对代表人特别授权的,可以另行起诉。
特此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