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4-2025年度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为规范长沙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管理工作,保障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湖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分标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本院决定启动编制长沙市法院2024-2025年度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下称破产管理人)名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1.湖南省法院长沙地区2022-2023年度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破产管理人需重新提交入册申请。
2.新申报入册机构采取网上注册申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进行,即由申报机构先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后向本院提交书面资料现场确认。
二、工作安排
1.长沙地区法院2022-2023年度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破产管理人进行考核(详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2023年度企业破产管理人考核方案》)(2024年3月底前)。
2.新申请入册机构提交资料并汇总审查(2024 年 3月底前)。
3.按程序审核确认后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审查(二级破产管理人、三级破产管理人)及审批(一级破产管理人)(2024年4月20号前)。
4.新名册机构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公布。
三、申报条件
(一)同时具有下列条件的专业机构,方可申请加入名册:
1.符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湖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分标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且在本市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3.有固定且达到规定人数的专业从业人员(专业从业人员人数原则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2024年2月29日前已备案人员为限)。
在册机构新增加专业从业人员、本次新申请入册机构专业从业人员除需符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条件外,依据该条“需具有较丰富的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的规定,新增加专业从业人员除提交参与破产案件办理佐证资料外,需参加本院组织的破产法律知识专业测试(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机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从业人员在本市购买社保人数需达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最低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购买社保时间不低于6个月);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5.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二)专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编入名册:
1.曾被吊销相关执业证书的;
2.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未满三年的;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
4.因不适当履行职务或者拒绝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等原因,被人民法院从名册中除名未满三年的;
5.弄虚作假取得有关证照的;
6.缺乏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法院规定不能编入名册的其他情形。
四、入册机构数量
2024-2025年度破产管理人机构数量由本院根据长沙地区分级企业破产案件数量确定。按照同级入围机构办理破产案件业绩、机构专业从业人员规模、履职评价等综合考察确定推荐一级破产管理人,审核确定二级、三级破产管理人, 原在册机构考核合格以上的优先推荐或审核确定。
五、申报资料
新申请入册的机构需先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并在2024年3月11日17:00前向本院现场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确认:
(一)表格资料
1.破产管理人入册申请书(附件一);
2.破产管理人申报表(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附件三);
4.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附件四);
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须注明办理破产案件团队负责人、核心成员及其他人员,该表必须经律师协会或会计师协会等主管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附件五);
6.2020年以来作为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六);
7.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附件七);
8.专业技术人员社保花名册(带水印)(附件八)。
(二)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办理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执业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资料
1.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场所证明;
2.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
3.律师协会或会计师协会出具的奖励及受惩罚情况证明;
4.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的资料。
长沙地区法院2022-2023年度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的破产管理人,提交破产管理人入册(含申请晋级)申请书(附件一),其他资料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考核方案(试行)》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注册时务必认真核对注册信息,所填信息需与书面资料保持一致,“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专业类别”选择“破产管理人”,“注册到”选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件中需分类上传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办理破产案件团队人员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网上注册信息在现场确认时一并审核。
(二)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围及评级资格。
(三)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和方式报名,并将所需资料一并交齐,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资料务必按通知所列顺序编制,制作成PDF文档及word文档。文件名为xx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等)长沙市法院系统2024-2025年度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入册申请。
六、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 3月11日
网上注册地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机构注册页面http://www1.rmfysszc.gov.cn/Customer/CustomerRegister.shtml
电子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以“一/二/三级管理人+机构名称+2024-2025年度新名册”以PDF格式发送至微信“对外委托”微信号:SGB8336(逾期不再收取资料)。 书面材料递交及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栋107。
联系人:刘思明 冯 茜
联系电话:0731-85798336
2024年2月29 日
附件:
一、破产管理人入册申请书
二、破产管理人申报表
三、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
四、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附件四)
五、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并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备注)
六、2020年以来作为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强清案件情况统计表
七、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八、专业技术人员社保花名册(带水印)
附件一:
破产管理人入册申请书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单位自愿报名参加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分级管理,本单位承诺在法院委托的破产案件管理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有关管理规定,恪守公平、公正、公开、依法、高效、求实的原则,勤勉尽责完成委托事项。同时申明,本单位提供的所有申报资料全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自我推荐为 级破产管理人。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破产管理人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住所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授权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日期 | 营业期限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
税务登记证号 |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
申报类型 | |||||
资质类型 | 资质等级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
员工总数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
营业收入(万元) | 2022年 | 纳税额度(万元) | 2022年 | ||
2023年 | 2023年 | ||||
是否为长沙市破产协会会员单位: | |||||
初核意见 | |||||
复核意见 | |||||
审批意见 |
备注:1.专业技术技术人员是指截止到报名日止,曾参与过破产(含重整)清算案件办理的专业人员;2.本表信息务必完整填写,并注意保持表格格式,如无某项内容应作标注。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
申报机构:
姓 名 | 性 别 | 一寸免冠照片 粘贴处 | ||
身份证号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学 位 |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执业资格 | 资格证号 | 获得时间 | ||
工作简历 | ||||
表彰奖励 | ||||
学术论文 | ||||
二代身份证(正面) 粘贴处 | 本表所填内容已经本人核对无误,信息准确、完整,不含虚假成分,特此签章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
备注:1、本表信息务必完整填写,并注意保持表格格式,如无某项内容应作标注。2、须提供资质证书作为依据。
附件四:
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申报机构:
姓 名 | 性 别 | 一寸免冠照片 粘贴处 | ||
身份证号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学 位 |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执业资格 | 资格证号 | 获得时间 | ||
工作简历 | ||||
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经历 | ||||
表彰奖励、学术论文 | ||||
二代身份证(正面) 粘贴处 | 本表所填内容已经本人核对无误,信息准确、完整,不含虚假成分,特此签章确认。 团队负责人签章: 日期: |
备注:1、本表信息务必完整填写,并注意保持表格格式,如无某项内容应作标注。2、须提供资质证书作为依据。
附件五: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申报机构: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执业资格 | 资格证号 | 有效期限 | 办理破产(重整)清算案件数量、经历 | 联系方式 | 备注 |
备注:本表信息务必完整填写,并注意保持表格格式,如无某项内容应作标注。
附件六:
2022年以来办理破产(重整)、强清案件情况统计表
申报机构:
序号 | 案件受理情况 | 已结案件 | 未结案件 | 备注 | |||||||
受理 法院 | 案件名称 | 指定 时间 | 指定 方式 | 是否重大案件 | 结案时间 | 结案标的 | 办理时长 | 债权债 务标的 | 拟结案时间 | ||
备注:须提供对应的相关诉讼文书作为佐证。
|
附件七:
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本机构自愿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开展业务,并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执业,加强对本机构及专业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职责、规范执业,保证在执业活动中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在资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从事专业活动。受托事项超出执业范围的,及时向委托法院说明,保证不超范围执业或转委托;
四、遵守回避制度。遇有回避情形的,主动向委托法院申请回避;
五、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保证不超标准收费。主动承担符合规定的司法援助项目,减免相关费用;
六、未经委托法院同意,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七、遵守委托工作的期限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受托工作,需要延长期限的,及时向委托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八、妥善保管相关材料,自觉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审判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九、确保本机构鉴定人按规定履行出庭作证义务;
十、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机构的处罚情况,及时更新机构和人员变更信息,确保上传信息准确真实。
十一、不得宣传机构自创未经有关部门认可的鉴定方法,不做超出业务范围或鉴定能力的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陈述。
十二、若违反以上承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有权对机构暂停委托或予以除名惩戒。
机构名称:(公章)
签订日期:
附件八:专业技术人员社保花名册(带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