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4-2025年度长沙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公告
为规范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法发【2004】6号)和《湖南省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管理规定》(湘高法发【2018】33号)、《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湘高法法【2018】34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长中法〔2021〕43号)等规定,我院将编制《2024-2025年度长沙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愿意承接长沙两级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的社会机构,请在2024年3月11日前向我院提交入册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安排
1.2024年2月29日前对原2022-2023年度长沙法院名
册内专业机构进行考核(已公告);
2.新申请入册机构提交材料汇总审查(2024年3月);
3.按程序审核确认后提出编制名册的建议,报省法院备案审查及审批。
二、专业分类
(一) 鉴定类
1.建设工程专业。包括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设计等。
2.会计审计专业。包括会计审计、税务审计等。
3.其他专业。包括产品质量、测量测绘、知识产权、文物、机动车技术状况等。
(二)评估类
包括资产、房地产、土地、价格鉴证、机动车、珠宝、矿业权、保险公估等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申请,原则上向专业机构注册地所在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按要求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其中外省专业机构报名申请入册的,应在湖南省内设置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进行申报;
(2)机构成立时间2年以上;
(3)每类专业的申报机构,除司法行政部门公告的司法鉴定机构外,专业机构的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类关联机构,只能择一列入;
(4)自愿签订《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并承诺注册和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信息平台”;
(5)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执业许可;
(6)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年检合格;
(7)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业务水平和出庭质证能力,注册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外省专业机构在湘分支机构须提供不少于3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连续购买社保不少于3个月的择优)且取得相应资格;
(8)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9)近3年内未因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二)专门条件
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部分专业的所有拟申请入册专业机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程质量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29条“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之规定,外省专业机构申请从事我市法院对外委托工程质量鉴定的,应经湖南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再以在湘分支机构名义提出申请;
2.产品质量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 相关规定和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工作需求,专业机构申请从事我市法院对外委托产品质量鉴定的,应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获得“CMA”资质认定证书;
3.房地产评估类。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根据 2013年10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修正)相关规定,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申请从事我省法院对外委托房地产评估。
(三)不能申请编入名册的情形
1.曾被吊销相关执业证书的;
2.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未满三年的;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
4.因不当履行职务或者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等原因,被人民法院从名册中除名未满三年的;
5.弄虚作假取得有关证照的;
6.缺乏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法院规定不能编入名册的其他情形。
四、入册机构数量
新增2024-2025年度长沙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由本院根据长沙法院对外委托案件分类别择优确定入册机构数量。原在册机构考核合格以上的优先推荐或审核确定。
五、提交资料。
(一)表格资料
1.对外委托社会机构报名申请书(附件1);
2.申报表(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附件3);
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4);
5.专业技术人员社保花名册(带水印)(附件5);
6.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附件6);
7.注册和使用(或承诺注册和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信息平台”情况。
(二)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执业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资料
1.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2.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3.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5.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场所证明;
6.其他必要的资料。
六、申报方式
1.《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名单》《全省法院2022-2023年度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单》长沙地区中的在册机构考核时一并提交入册申请;
2.新申报机构采取网上注册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申报机构先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后携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为践行绿色原则,减少浪费,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按附件1-7的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并打包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 “公司名称+2024-2025新增机构名册”命名发送至微信“对外委托”,微信号:SGB8336,并在报名期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1日)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我院进行现场核实。
七、注意事项
(一)网上注册时务必认真核对注册信息,所填信息需与书面资料保持一致,“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机构类型”选择“评估类”或“其他类”,“注册到”选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件中需上传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资质证书、专业人员执业证书扫描件。网上注册信息在现场确认时一并审核。
(二)所提交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和入选资格。
(三)请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将所需资料一并交齐,逾期不再受理!
八、工作纪律
1.严禁与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2.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请托等不正当行为,同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不正当方式干扰或影响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得违反人民法院关于“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
4.申报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和入选资格。
我院将重点加强对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期间的廉政问题的督查力度,对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将采取严肃的处理措施,确保整个工作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廉洁。
中院督察处电话:0731-85798282
九、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11日。
网上注册地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机构注册页面http://www1.rmfysszc.gov.cn/register.shtml。
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栋107
联系人:刘思明 冯茜
联系电话:0731-85798336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对外委托社会机构报名申请书 2.申报表 3.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 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5.专业技术人员社保花名册(带水印) 6.专业机构基本信息 7.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附件1: 对外委托社会机构报名申请书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单位申请编入《长沙法院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自愿参加长沙法院委托的鉴定/检验/审计等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有关管理规定,恪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完成委托事项。同时申明,本单位提供的所有申报资料全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取消报名及入选资格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期限 组织机构代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申报类型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员工总数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营业收入(万元)2022年 纳税额度(万元)2022年 2023年 2023年 初核意见 复核意见 审批意见备注:本表信息务必完整填写,并注意保持表格格式,如无某项内容应作标注。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一寸免冠照片粘贴处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执业资格资格证号获得时间 工作简历 表彰奖励 学术论文 二代身份证(正面)粘贴处本表所填内容已经本人核对无误,信息准确、完整,不含虚假成分,特此签章确认。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备注:本表信息务必完整填写,并注意保持表格格式,如无某项内容应作标注。
附件4: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执业资格资格证号有效期限备注:本表信息务必完整填写,并注意保持表格格式,如无某项内容应作标注。 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社保花名册(带水印) 附件6: 1.建设工程类 序号:XX 机构名称:(机构全称) 机构住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业务范围及资质:工程造价/甲级 工程质量检测或工程设计 2.会计审计类 3.其他(产品质量、机动车技术状况、知识产权等) 序号:XX 机构名称:(机构全称) 机构住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业务范围及资质: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一级、土地评估、价格鉴证 2.资产评估类 3.房地产评估类 4.土地评估类 5.价格鉴证类 6.机动车评估类 7.其他类(珠宝、矿业权、保险公估) |
附件7:
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本机构自愿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开展业务,并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执业,加强对本机构及专业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职责、规范执业,保证在执业活动中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在资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从事专业活动。受托事项超出执业范围的,及时向委托法院说明,保证不超范围执业或转委托;
四、遵守回避制度。遇有回避情形的,主动向委托法院申请回避;
五、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保证不超标准收费。主动承担符合规定的司法援助项目,减免相关费用;
六、未经委托法院同意,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七、遵守委托工作的期限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受托工作,需要延长期限的,及时向委托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八、妥善保管相关材料,自觉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审判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九、确保本机构鉴定人按规定履行出庭作证义务;
十、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机构的处罚情况,及时更新机构和人员变更信息,确保上传信息准确真实。
十一、不得宣传机构自创未经有关部门认可的鉴定方法,不做超出业务范围或鉴定能力的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陈述。
十二、若违反以上承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有权对机构暂停委托或予以除名惩戒。
机构名称:(公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