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珍枝 宁乡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中国审判》院长论坛刊发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珍枝署名文章
审判管理现代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管理现代化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以数据促管理、用管理提质效,不断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审判执行综合质效持续稳居湖南省基层法院前列。2019年,宁乡法院获评“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获评“湖南法院优秀考核单位”。
打造系统管理工程 建构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
坚持全面管理。宁乡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牢抓实,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统筹、监督的指挥棒作用,一体化推进立审执各项工作。坚持系统思维,将各条线考核归口于审管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形成了审判、执行、一站式、优化营商环境等融为一体的集中考核管理模式,畅通立审执各环节,优化民事、刑事审判,真正实现绩效同步提升、整体工作同步发展的管理格局。加强对民间借贷案件专项监管和治理,出台《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实施意见(试行)》《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大数据排查公示疑似职业放贷人。
坚持全程管理。宁乡法院坚持将过程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深入开展审判流程标准化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实施“日常监管、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两月一调度”机制,下发审限届满不足5日案件预警督办、超三分之二审限案件督办、审限扣除事项存疑督办文件,持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现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强化考评导向,增设上诉率、案件送评率等5个考核指标,按照“30%案件权重+70%案件质量”的考核比重对员额法官进行业绩考核,优化考评体系。构建“四项保障体系”协同打击拒执犯罪。2022年以来,宁乡法院移送涉拒执犯罪线索45条,判决16案17人,挽回损失1874.5万元,三起案件入选湖南法院2023年打击拒执十大典型案例。
坚持全员管理。宁乡法院树立起全员参与理念,让每一个人成为审判管理主体,以点带面抓好管理。健全完善法官及辅助人员业绩考核机制,科学设置法官及辅助人员的业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等级晋升、员额进出、法院评比的重要依据。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改非院领导、庭室负责人的办案系数分别设置为30%、50%,同时将改非院领导、庭室负责人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发挥审判经验优势,既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又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打造审判质量工程 建构精细化审判管理体系
狠抓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提升繁案办理质量。宁乡法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出台《关于入额法官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规定院长、副院长、机关庭长、派出法庭庭长年办案数应达到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30%、50%、85%。建立立案环节甄别分流机制,划分出十类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发回重审、申诉复查、再审案件在院庭长之间轮流分案,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组成合议庭审理。
创新梯队式解纷模式,保障繁案精审。宁乡法院重塑调审、繁简体系,建构三梯队分层、过滤、解纷一体化模式,发挥“联调+快审”功能的“大速裁团队”在诉讼前端化解全院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真正实现源头减量、简案快办、类案专审、繁案精审。2022年以来, “大速裁团队”在诉讼前端化解纠纷8340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61.30%。通过大数据分析收案、人员情况,并依据案件类型特性与发展趋势等,组建20余个办案类型集中、辅助力量充足、业务能力突出的精审团队,推动繁案专审精办,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14%,一审发改率仅0.78%。
强化办精品案件意识,全面提质增效。宁乡法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出台《关于鼓励开展司法实务调研与学术研究的实施方案》,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发布统一裁判参考资料,每季度择优评选“审判执行之星”。2020年以来,4起案例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2篇信息获评全国法院十大优秀调研信息;花明楼人民法庭传承红色法治文化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树立正确审判理念,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工作,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打造审判监督工程 建构规范化审判管理体系
以“四类案件”为抓手,健全监督体系。宁乡法院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将“四类案件”精细划分为25类,坚持“立案庭初步排查-业务庭重点排查-审管纪检综合排查”的思路,辅以“法官主动发现报告、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认定、院庭长审查决定”三种补充识别模式,确保“四类案件”监管不留死角。依法落实院庭长法定职责,出台《关于落实裁判文书“阅核”机制的办法(试行)》,制作裁判文书阅核表。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涉群体性纠纷、类案冲突、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以及新入额法官一年以内审理的案件,院庭长应当履行阅核职责,发现异常情形可采取查阅卷宗、查看庭审录音录像、推送类案判决、提示纠正不当行为、约谈或者调整承办人、要求合议庭复议等监管措施,破解了院庭长“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问题,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到位不越位”。
以统一裁判尺度为关键,夯实监管根基。宁乡法院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出台审委会、法官联席会、合议庭工作规则,将法官联席会作为审委会前置程序,定期开展发改案件讲评,推动裁判尺度统一。探索构建了“刑事+执行”等跨部门法官联席会议制度,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对于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的案件,引导承办人在提交法官联席会和审委会之前出具类案检索报告,邀请专家教授进行类案检索专题培训,提高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制作类案检索报告的能力和水平。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强化监管成效。宁乡法院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抓手,每月对民事、刑事判决生效案件、执行终本案件、上诉案件开展常规评查;适时针对某类型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将改判或发回重审、审理周期超8个月、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等、引发重大涉诉信访舆情等类型案件纳入重点评查范围。强化评查结果转化,审管办汇总梳理评查问题清单并及时通报评查结果,每季度针对性进行讲评和指导,建立对重大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逐级约谈和通报制度,评查覆盖率达60%以上,2019年以来无不合格案件,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