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6月1日,曾用名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长沙市东区人民法院,1996年7月1日因长沙市区划调整更为现名。现办公大楼位于长沙市嘉雨路467号,占地面积17亩,建筑面积15826平方米,有审判法庭21个,办公用房90余间。有工作人员300余人,其中法官65人(男法官45人,女法官20人)。设有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定王台人民法庭、司法警察大队等11个部门。其中,定王台人民法庭于2022年5月成立,位于长沙市商业繁华地段五一商圈的蔡锷南路98号,定位为调立审执一体化的金融法庭,主要负责办理辖区内金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在国内率先使用“电子封条”查封房产,审理了“中国物权法第一案”“中国同性婚姻第一案”等典型案件;发布省内第一张“限制高消费令”,先后成立全省首家城市管理巡回法庭、首家交通行政执法巡回法庭、首家“诉源治理赋强公证工作室”,全省率先设立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观护机制”和实现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扎实的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国优秀直播法院”“人民满意的警队”“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法院考核优秀单位”“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