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几经搬迁后,现位于市行政中心西南侧,院机关占地面积50余亩,绿化覆盖率达到80%。全院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0个内设机构和沿溪、张坊、大围山、大瑶、镇头、园区、沙市等7个派出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156人,其中员额法官82人(男法官50人,女法官32人)。
近年来,浏阳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担当作为,奋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荣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湖南省文明单位、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