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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长沙中院执行法官奔赴慈利县将赔偿款送到老人手中
作者:李昭菲  发布时间:2023-12-09 11:27:00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解了我的燃眉之急!”12月5日,在家门口办完领款手续的杜奶奶激动地说。

九年前,杜奶奶的儿子赵某某(殁年37岁)与叶某某发生纠纷时,被捅刺致死。后叶某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长沙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杜奶奶、赵某某妻子唐某某及赵某某两个儿子四人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叶某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经调查,叶某某和杜奶奶一家都是慈利县土家族群众,当地因地理位置导致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叶某某犯罪后离婚,留下一未成年儿子和爷爷相依为命。杜奶奶独居,没有生活来源,年过七旬仍靠种地艰难维持生活。

经多方沟通联系,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叶某某有一姐姐在深圳工作。经几次电话沟通,执行法官做通了其姐姐的思想工作,其愿意代为偿付叶某某应付的民事赔偿款。2023年10月,叶某某姐姐代付了全部执行款,但唐某某以赔偿款金额太低不愿接受,杜奶奶迫切需要赔偿款,却无法主张权利。

为尽快妥处本案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事宜,长沙中院执行局主动联系杜奶奶所在村部了解情况,执行局干警何鑫、罗玉良赶赴慈利县赵家岗土家族乡杜奶奶家。在当地村委会干部的配合和见证下,复印到相关证件后,当场给杜奶奶办理了应领案款的发放手续,随后与唐某某进行了电话沟通,经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唐某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办理执行案款发放手续。

“弱势群体更需有温度的司法关怀,法官上门解决独居老人司法难题,让基层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都很受感动”。现场见证执行的村支部书记李勇说道。

责任编辑:肖玲 湛若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