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书记员林剑, 身份证号:430528199305120017, 你于2021年5月4日起连续旷工27天,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及本院规章制度,现本院依法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特此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