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近照
舒秋膂近照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湘高法〔2019〕61号《关于授予王莉等16名同志“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长沙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刘凯、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坪塘法庭庭长舒秋膂荣获第三届“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刘凯,男,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长沙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法学硕士。曾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湖南省优秀法官、长沙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全国、省、市荣誉十余次;具有丰富的民事审判经验及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实务及全市民事审判业务指导工作,撰写了长沙市房地产审理指南、民事审判疑难问题解答等审判业务指导意见十余个,约8万余字,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多次为全市法官进行民事审判业务培训讲座。
舒秋膂,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中南大学知识产权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坪塘人民法庭庭长,长期从事审判实务及理论研究工作。曾参与审理湖南省基层法院首起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行政案件,参与审理的被告人彭某某、刘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获评湖南法院2017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曾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3个三等奖和1个二等奖,1篇案例获全国法院案例分析评比二等奖,主笔完成最高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和湖南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各1项。曾获评全省法院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