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九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所在地非长沙市的申报机构,须书面承诺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后将在长沙市设立常驻办公场所、派驻常驻机构及人员;
6、申报机构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7、申报机构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8、申报机构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9、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10、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11、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12、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
五、选任结果
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排名前三名的申报机构进入随机摇号(若申报机构少于或等于三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经遴选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指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准时到达本院审管办参加随机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随机摇号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届时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剩余的申报机构中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第一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余下的一家申报机构为本案第二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完玲、何琪莎、黄琦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何琪莎 073185798455 18817137326
刘完玲 073185798387 18817135069
黄 琦 073185798453 18817136277
电子邮箱:41926568@qq.com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