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各岗位应聘人员还需符合相应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11名)
1.大专或本科学历;
2.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3.电脑操作熟练,打字记录速度快。
(二)新媒体运营及产品制作岗位(1名)
1.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精通Adobe、PS、PR、AE等设计软件,有手绘设计功能优先;
4.工作积极性高,团队合作精神强,爱思考,勤学习,有创新精神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审美能力;
5.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新媒体作品。
对以上岗位被聘用人员均不提供住宿。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的,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后,于2018年5月11日12时前发送至邮箱:cszyzgc@126.com。
现场报名的,须在2018年5月11日12时前携带资格审查复审资料,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北栋708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程序
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
对于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收到电子报名表后即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本人于指定时间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
现场报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当场进行复审。
2.资格审查复审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及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技能测试
1.书记员岗位
采取上机操作形式,内容为电脑文字输入,包括看打和听打,由电脑软件计算并统计个人成绩。
技能测试时间: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媒体运营及产品制作岗位
现场评审应聘人员新媒体作品,现场测试其相应工作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书记员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人员确定
(1)书记员岗位
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新媒体运营及产品制作岗位
直接根据技能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本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本人应在接到体检反馈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3.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街道社区调取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方式。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招聘对象。
4.体检、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公示。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5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方式:0731-85798287、85798349。
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018年5月7日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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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 红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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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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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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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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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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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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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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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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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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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时间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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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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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及户口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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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书 名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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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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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从事报考岗位相关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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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技能 和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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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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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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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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